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 字体:【 视力保护色:

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省工投”)是省管大一型国有企业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主营业务为“债权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等。目前与省内多家银行开展合作,投资于省内发展前景好、信誉良好的优质工业企业,支持省内“十大工业产业”“千企改造”等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优化省属国有企业产业布局及战略重组,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中层管理人员和2名工作人员。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一)区域审计中心副经理1名

(二)审计人员2名

二、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区域审计中心副经理

1.岗位职责

(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拟定公司审计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尽职调查以及根据公司安排对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项审计;

(3)负责审计符合公司大额资金拨付;

(4)负责开展相关事项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子公司(若有)完善相关专项业务管理制度;

(5)负责检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控检查并监督整改,完善内控制度;

(6)负责对接各种外部检查及审计和上级主管机构开展的审计工作;

(7)负责部门员工的传、帮、带,人才队伍的建设;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40岁以下;

(2)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审计、财务管理或会计等相关专业;

(3)具有五年以上国企内部审计工作经历,或三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

(4)注册会计师(CPA)或注册审计师(CIA);

(5)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6)掌握审计工作的方法、技术及其相关的工作程序,系统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精通财务制度;

(7)了解国家金融、财务及法律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8)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二)审计人员

1.岗位职责

(1)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公司审计工作制度;

(2)负责开展审计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尽职调查以及根据公司安排对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项审计;

(3)负责审计符合公司大额资金拨付;

(4)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相关事项制度建设并实施;

(5)负责检查和监督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控检查并监督整改,完善内控制度;

(6)配合部门负责人对接各种外部审计和上级主管机构开展的审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

(2)学历:本科以上学历,审计、财务管理及会计等相关专业;

(3)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及初级职称(会计、审计方向)者优先;

(4)三年以上金融相关工作经历;

(5)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6)掌握审计工作的方法、技术及其相关的工作程序,系统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精通财务制度;

(7)了解国家金融、财务及法律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8)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文字表达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此前公司公开招聘或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舞弊等行为的。

(六)有吸毒史的。

四、报考说明

(一)持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低于上述比例将取消该岗位招录。

(三)公司将对岗位拟聘人选进行政审,如发现有不得报考条件之一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考者不得应聘与公司招聘岗位的直接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岗位。报考者如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方式

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信息,通过公司网站(https://www.gt-gz.cn/)、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工投)、智联招聘等平台予以公布,简历投递唯一通道为智联招聘。

(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公司对符合需求的应聘者简历进行审定,并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程序。

(三)确定聘用人选

通过对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结合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四)完成体检

组织聘用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筛选患有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疾病的聘用人员,通知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个人资料、伪造证件、代考、作弊或违反考场纪律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公司组织的所有招聘。

(二)在招录过程中报考者及其家属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如发现工作人员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如实向公司纪检监察专员办公室举报,电话:0851-86835216。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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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28日